昌顺资(宁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921MA8U4TE68U):
我局于2025年9月28日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三稽强催〔2025〕15号),因我局通过其它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伟、钟珩滔
联系电话:0593-7963807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48号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三稽强催〔2025〕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O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