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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法治税务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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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通知》、《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将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加强依法行政、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依法行政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务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压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法制工作的全过程,守正创新党建活动,将主题党日活动与税收法制调研相结合,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把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实在全面依法治税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二)依法履行税务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把依法征缴作为依法行政的生命线。加强重点经济调研分析、动态监控,精准研判收入形势,创新推出“三联三通三维”联合分析新模式,保质保量完成收入任务。
2.完善便民措施。全省首创“e税帮”非接触式办税远程支持中心,线上办理率达96.3%,满意率达99.58%。全省首批试点推进智慧云厅和智能导税平台项目,推广“三公里”办税服务圈、涉税事项集中审批和非接触式办税,全市办税厅进厅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41%,涉税事项非接触办理率比去年提高14.21%。
3.助力企业发展。出台《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方案》,建立“1+4”纳税人满意度提升机制、65项具体举措。拓展“银税互动”,帮助1528户守信企业享受信用贷款12.53亿元。建立局领导挂点联系、“首席联络员”制度,主动靠前服务“独角兽”“金娃娃”企业。就近建设智能服务厅,助力30余家企业被政府新增为重点培育对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政策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大对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内容等6批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坚持与完善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市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市局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咨询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征缴改革。创新模式深化以数治税,加强各税种和非税管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税费征缴质效;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税源管理分局标准化建设方案》;率先在全省开通6条远程视频热线,实现可视化办税;集成资源,提供个性服务,推送涉税风险提醒和管理建议;建设智能服务厅,推行“一线多厅、一联到底”工作法。
2.规范税收执法。紧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行质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系统”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进户执法。持续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规则,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大督察审计力度。统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层级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持续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2.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督促主责部门持续开展风险识别、排查和应对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规范重大案件审理。创建重案审理“圆桌会议”制度,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下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据指引,指导此类案件稽查证据收集实践。2021年共受理11件重大税务案件。
2.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认真按照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积极采取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截至目前,2021年12月10日,共收到4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其中一件因超过申请期限决定不予受理,一件经政策解释后纳税人在受理前主动撤回,一件已审结,余下一件在补正材料中。同时做好执法风险排查,组织人员对全市系统2016-2021年行政复议诉讼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归纳整理出税收执法风险负面清单11项。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抓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类公开平台和载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的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做好公开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宁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涉及机构设置、税收政策法规、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及其他公开信息共计24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制定“八五”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第30个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税务云课堂等活动,全省率先通过微电子税务局“定制式”定向发送税费政策提醒。为提高税务人员执行新法的能力,保证新法在衔接转换期得到准确实施,举办全市系统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视频会。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人员参加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目前通过全国法律资格考试33人,取得公职律师资格22人。采集通过全国律考或取证人员信息,向省局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其中5人入选省局法规人才库。加强系统法律人才培训,组建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制业务工作核心团队。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着力发挥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组织主要负责人上法制课,制发市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法治建设责任事项,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层层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税法与民法典、处罚法等法律衔接等前沿问题作为研究课题,编写《〈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对税收管理的影响和主要风险提示》,初步形成操作指引参考。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法治税务工作仍存不足,如少数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与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用力措施加以改进。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突出法制主业,高质量推进依法行政
1. 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适时跟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创新法制工作方式,探索执法案例、政策适用指引制度,促进法制工作提质增效。
2. 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加强督导和检查,补短板强弱项,对应列入音像记录清单的执法事项,务必做到应记录全记录,并及时完整上传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
3. 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完善重案审理“圆桌会议”制度,提高案审质量与效率,实质性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
4.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省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适用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执法风险。
5.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力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全要素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和专业素质,坚持全面审查原则,重视程序合法性问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形成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税争议的能力。
6.根据上级部署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尝试借鉴试点单位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税务执法领域,推行约谈警示、暂缓税收强制执行、轻违免罚、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
(二)服务发展大局,高效能发挥综合税政职能
1.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并做好政策执行反馈。
2.落实重点群体减税降费政策。继续牵头做好支持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做好政策效应分析。
3.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根据上级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完善保障机制,高标准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1.建设多层次法治人才队伍。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动法律专业人员归位,做好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组织工作。
2.完善公职律师管理。抓好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探索建立公职律师跨区域使用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营造条件促进公职律师更好发挥作用,推进法制人才库建设,夯实法制工作人力资源基础。
3.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更新优化法律顾问团队,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办法,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