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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17时2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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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6号,邮编:352100,电话:0593-299159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省税务局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完善公开制度流程、加强税收政策解读、优化公开目录、回应社会热点关切等方面工作,大力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职责、领导简介、税收政策法规、政府采购、权责清单及其他公告等信息,其中公开税收政策及解读40条、政府采购公告40件、答复建议提案8件。

(二)依申请公开

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相关工作程序,根据《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答复格式,确保做到格式正确、答复及时、内容完整。2020年,我局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按规定时限办结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职责,健全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遵循“谁发布、谁公开”原则,按照工作要求,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税务门户网站集群效应,通过“两微一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等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加强对外门户网站的留言办理、纳税咨询等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其中211个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推行电子税务局“远程协助”服务,7月16日上线以来服务1.08万户次纳税人。

三是围绕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讲好税收故事。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减税降费宣传,特别是加强原创作品创作推送力度。其中原创微信被省局官微刊登后阅读量均达1万以上61篇。

(五)监督保障

明确分管领导职责,落实岗位人员职责,细化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

41

行政强制

4

+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77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信息公开平台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个别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还存在偏差,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该项工作的了解程度

    (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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