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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时4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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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6号,邮编:352100,电话:0593-299159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落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宁德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强公开实效,规范公开程序,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本机关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职责、领导简介、税收政策法规、政府采购、其他公告等内容,其中领导简介10条,人事信息1条,税收政策及解读2条,政府采购公告9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复文7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健全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文书,通过完善制度提升依申请工作信息化水平。2022年,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件,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准确执行《条例》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防止失泄密行为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 

  建优建强“两微一厅”宣传矩阵,与地方融媒体中心开展深度合作,从单一的微信宣传矩阵拓展至抖音微视、地方党报、主流网站等媒体平台,涵盖总关注人数超过350万人的13个微信公众号和12个微视视频号,以及3个纸媒、4个主流网。发挥办税服务厅惠企宣传职能,实现惠企政策“一窗知”,融入地方宣传“大盘子”。通过媒体发声,晒亮点宣红利。2022年,全市系统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税务报、福建日报等媒体网站刊登宣传报道239篇,其中省部级以上媒体58篇。持续发挥宁德税务门户网站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新媒体影响力,借助“宁德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组织发布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曝光等微信推文437篇,其中微信原创作品152篇。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考评体系,优化细化考核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对照《条例》精神及上级要求,强化日常自查和重点内容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监督举报途径,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发布的文件、通知和工作制度,提高系统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筑牢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性仍需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聚焦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大工作跟进和监督,在具体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加强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岗位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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