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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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599-8608681),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工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平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参照《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等进行明确,并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机构概况、税收宣传、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5类一级主动公开事项,网站页面展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在南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动态更新和维护,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相关相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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