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芝山税务分局。承担芝山街道、建安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瓯宁税务分局。承担瓯宁街道、通济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东游税务分局。主要职能:承担东游镇、川石乡、水源乡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东峰税务分局。承担东峰镇、顺阳乡、龙村乡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南雅税务分局。承担南雅镇、迪口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徐墩税务分局。承担徐墩镇、吉阳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小桥税务分局。承担小桥镇、玉山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小松税务分局。承担小松镇、房道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