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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法治税务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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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34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2023年,建瓯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职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税收普法工作与税收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党建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遵循。2023年,我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全面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一)健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县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一年来,紧紧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税务执法方式,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的原则不动摇,压实工作责任,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

  (三)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一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一是多方式多渠道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做好纳税辅导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的通知》要求,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收集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开展2023年便民春风行动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及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通过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合理诉求,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算清算细享受退税减税降费的红利账,持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优惠政策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成立多个“税特派”服务团队,通过“税特派+临界提醒”、“税特派+争议调解”、“税特派+特色产业”和“税特派+项目管家”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群体提供集约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为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主动对接建瓯市人社部门联合开展“便捷缴费 瓯税同行”社保缴费直通车专项行动。只要缴费人确保“卡激活,钱存足”,在乡镇、街道的劳动保障所窗口,就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业务查询、审核、申报、缴费流程"一窗受理",后续的流程由办税服务厅和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流转,实现缴费人"最多跑一趟".经过以上多项措施和全局干部的努力,建瓯市税务局获得纳税人满意度全省第十二名,南平市第二名的佳绩。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完善决策机制,积极做好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目标,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建瓯市税务局对外聘请法律顾问2名,积极做好法律顾问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联系。一年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指导我局一些重大决策事项,相关业务部门起草的合同,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及建议,有效规避了风险。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要求,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年来建瓯市税务局在税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未出现纳税人要求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执法水平和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得到明显提升。二是严格执行“首违不罚”之规定,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作出不予处罚,既充分发挥“首违不罚”积极作用,体现“柔性执法有温度”,又以严格执法为基础,坚持执法刚性,体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纳服规范、征管规范要求做好许可工作。做到审批不越权、不超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的情况,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管理工作。

  3.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组织各部门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及福建省税务局相关文件,要求全体人员熟悉掌握新的文件内容和要求,并严格按新文件要求执行;二是要求各相关主责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担负起“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按要求,各责任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引导和支持纳税(费)人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服务争议调解、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等制度,通过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2.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畅通解决争议的渠道,将税务行政争议事项作为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问题的途径,大力开展税务调解工作,2023年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使用全国统一的内控监督平台,逐步实现由事后防控向事前预警、事中阻断,由“人防”到“机防”的转变。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上级执法督察和审计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健全举报机制,妥善处理涉税信访、举报、投诉。

  (九)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建立学法制度和干部法治培训工作计划,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宪法》、《征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法律等相关法律规范。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对参加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全部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2.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制定普法工作方案,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精心组织普法教育活动。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政府主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条幅。印发标语、传单、设咨询台。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加强对青少年的税法教育。举办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活动,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更直观、更专业、更实在的答疑体验。积极响应纳税人需求,通过实体纳税人学堂和企业微信等平台开展专项培训,内容包括数电票平台业务介绍、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操作培训、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业务培训、职工医保申报缴费操作培训等专题培训。

  (十)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保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及应诉委员会、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税费法律法规,压实各分局、部门主体责任,有力促进税法双遵从。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干部队伍法治意识不够,尤其一线执法人员对《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税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全面。

  (二)法治培训、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税收执法尚需持续规范和优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有效扩大普法宣传阵地,高效开展普法宣传;三是持续做好“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四是围绕督察内审工作要点,持续做好内控督审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五是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强化税法遵从意识,进一步提升执法精确度,更好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六是持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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