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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建瓯市东游镇容华电子加工厂《税务事项通知书》(瓯税东游通〔2023〕55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15时47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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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瓯市东游镇容华电子加工厂(纳税人识别号:92350783MA3585):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瓯税东游通〔2023〕55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建瓯市东游镇金狮路157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瓯税东游通〔2023〕5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瓯税东游通〔2023〕55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瓯税东游通〔2023〕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税务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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