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pvCount}}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联系(地址:建瓯市水西路252-1号,邮政编码:353100,电话: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及建瓯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便民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和新媒体等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等信息。结合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规范各环节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合规、答复严谨。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审查与保密审查双流程,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做到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安全可控。定期开展信息内容自查与栏目维护,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发挥多元化平台作用,线上依托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南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拓宽信息传播广度。在“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网站“区县局信息公开(建瓯市)”板块,规范设置栏目,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运营管理,保障平台稳定运行、信息即时发布。线下以办税服务厅为枢纽,优化公开专栏、咨询窗口等硬件设施,提升实体渠道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上级下发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内容浮于表面、实用性不强的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改进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热点难点,采用长图、动画等通俗易懂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转化为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的实用指引,切实增强政策宣传的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