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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建阳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3日17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建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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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及福建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建阳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建阳区税务局(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51号;邮编:354200;联系电话: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开放度、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效果。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外公开电话等多种途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与要求,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执行受理、审查、处理、回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答复格式规范、反馈及时、内容完整,切实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相关涉税信息。2025年度,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已按规定处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公开前保密审查程序,持续开展涉密信息与文字差错排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安全性,强化对公开内容的政治审核、保密审核和舆情风险把控。

(四)平台建设

依托南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建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准确完成各栏目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同时,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推送通知、解读政策,确保涉税信息传递到位。

(五)监督保障

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岗位责任,细化操作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扎实支撑。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与管理指导,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与实操能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存在滞后,覆盖面不全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税收政策和工作动态未能及时更新;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不够规范,容易引起申请人误解和争议。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原则,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内部法制审核,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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