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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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以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公开责任为中心,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我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2019年,面对机构调整后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网络,构建了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建立各单位之间协调联动、互相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范畴,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紧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工作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结合本级税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  

三是狠抓监督,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努力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做好监督“留痕”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四是落实责任,确保各类转移办理及时到位。明确专人负责“12345”便民平台转诉求事项、“12366”热线电话以及局长信箱的办理,进一步优化办理的流程:自接到转办单开始,分类处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对于咨询、业务类诉求件直接与相关业务科室对接的方式,争取于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举报投诉类,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签发后,交职能部门办理,并确定回复时间,需稽查局上级税务部门调查回复的,主动联系对接;对邻近办理期限的转办单加强督促,提醒办理单位限期办结并主动同纳税人沟通联系,预防屡诉情况的发生。

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子栏目发出公告要闻3条、A级纳税人名单1条、非正常性公告1条等信息。通过办税大厅公示信息主要有:纳税信用评级公示1条、出口退税企业类别评定1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12条、非正常性公告12条、行政处罚10条、欠税公告4条、社保与规费公告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629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5530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优化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完善税务系统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检索和服务功能。三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 

一是规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办法,规范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上下联动、横纵配合的工作体系,推动全系统上下重视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大信息公开联络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锻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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