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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9时03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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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99-2823412)。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浦城县税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

  浦城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浦城县税务局积极主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建设法治税务,有力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依申请公开

  浦城县税务局坚持合理规范、及时客观、便民高效原则,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明确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将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在政府信息发布中的缺位,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浦城县税务局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南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严格按照《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要求的时限及时更新内容、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分局信息公开栏等多渠道第一时间将政府信息告知社会公众,确保广大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和税收信息。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浦城县税务局注重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细则、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考评,以考评促规范,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浦城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信息公开工作还有进步提升的空间,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不断适应工作形式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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