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在南平市局(以下简称“县局”)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于税收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规开展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地方政府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0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非正常户、欠税、个体工商户定额等情况进行公开,对因疫情造成的欠税、经营停滞等情况纳税人视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开。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将规章制度程序化,实行流程化管理,由专人跟进,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等问题,做到答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2020年,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
(四)注重平台建设。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完善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及管理保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