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武夷山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充分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手段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一年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推动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提升税费治理效能,促进全市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征纳,保障税费收入质量。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完善收入质量监控分析机制,筑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不断提升税收协调性、收入稳定性。
2.减税降费,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我局全力以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决落实总局“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的要求,打好政策落实组合拳,更有针对性地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3.便民服务,优化民众办税体验。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多形式、分批次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与武夷山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武夷学院开展“春雨润苗”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活动。设立“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为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提供税费政策支持服务。推进办税智能化,持续落实“八闽办税码”、“同屏帮办”、智能导税、智能享惠等便民办税措施,实现了税企双减负的目标。优化提升不动产交易事项办理模式,建设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4.聚焦中心,加强特色税源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三茶”统筹工作重点,持续优化调整“党建+业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用优“税特派”工作机制,一对一联系辖区内重点茶企,提供“滴灌式”精准辅导,“管家式”精细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始终坚持良法善治,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制度建设,确保制度优势能落于实践,见于成效。一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二是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从严把控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律法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深入完善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等制度建设,从强基础、防风险、提质效的目标出发,细化设置征管质量5C评价指标,进行可视化执法质量评定,为基层执法质量评价提供制度参照。三是完善制度分析,提升执法质效。积极推进政策效应、经济运行等税收分析和税收科研工作,充分发挥以税资政作用,针对性提升税收执法质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法治税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 。“一把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树牢党建责任和依法行政观念,把抓好党建作为自己的“主业”、主责,带动其他班子成员,积极抓好“一岗双责”。从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到二层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党治党建设格局。
2.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内部重大决策程序,必经风险评估、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做到民主决定,综合施策。加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3.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必要时,引入专家论证制度,确保决策经过充分研判,科学论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武夷山市税务局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质量。一是规范日常执法行为。二是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深入推进税收违法行为法制教育、开展守法承诺等柔性执法举措,高质量提升执法精确度。三是完善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司法协作,指导不动产交易窗口协助法院执行局开展法院司拍询价函的回函工作,沟通完善法院拍卖环节税款提前测算、及时传递、先行垫付、事后退还的征税流程,解决税费负担的主体和征缴问题,提高买受人产权过户的效率。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应对处置信访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未出现越级访、集体访等信访事件升级现象。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序,处置有效,严格落实预案规定,并通过提供志愿服务、派遣党员先锋队等形式,协同地方政府完成应急处突重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深化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事前积极介入,事中有效调处,事后畅通救济的全流程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积极应对涉税复议、诉讼。做好政策解答和沟通解释,最大限度化解征纳矛盾,减少复议诉讼案件产生。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涉税争议调解处置,引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团队介入日常涉税纠纷处理,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率。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贯彻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积极配合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实现“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促进权力依法运行。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个案批复程序要求。
2.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督察、监察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努力实现制度化、有机化、协同化。强化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推动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对严重违规执法行为予以通报。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
3.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办税智能化,持续落实“八闽办税码”、“同屏帮办”、智能导税、智能享惠等便民办税措施,实现了税企双减负的目标。优化提升不动产交易事项办理模式,建设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以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抓手,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工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形成科学有效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议事规则,形成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共同商议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推进税收法治进程。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
(十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税收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1.健全机构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配足法制专职人员,促进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3.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处理好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通过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税务人员依法治税能力不强,部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有待提高。二是依法治税工作体制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部协同推进依法治税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税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是税收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税费治理效能,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全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按照新时期依法治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原则,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创新执法方式,依法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
(二)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自觉性。二是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发挥好法制部门,特别是公职律师团队的作用,为基层税务部门正确引导工作方向、全面答疑解惑。三是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法制审核部门在日常政策解读、案件商议、复议诉讼工作中注意程序的完备性和法律政策使用的准确性,力求防止全局性的执法风险发生。
(三)在促进税收共治上实现新突破。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在税费征缴、经济分析、行政执法等方面开展密切联系,积极推动各项税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推进税务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协作,在司法拍卖、欠税追缴、强制执行等领域不断拓展税收共治的深度和广度。
(四)进一步推动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诚信经营、社会共治中,使公民在参与税收法治实践中接受税法教育,增强税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