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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南平市延平区凡开壳百货商行《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16时08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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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凡开壳百货商行: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号)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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