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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16时08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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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号)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延税四限改〔2022〕0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