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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南平市延平区蜓缎谷百货商行《南延税第四税通〔2022〕1068号、〔2023〕73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15时08分

来源: 延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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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延平区蜓缎谷百货商行: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南延税第四税通〔2022〕1068号、〔2023〕73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197号延平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南延税第四税通〔2022〕1068号、〔2023〕73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南延税第四税通〔2022〕1068号、〔2023〕73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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