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局通知公告

关于送达蓝晓玲税务事项通知书(南武税崇安通〔2023〕15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时3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字体:   

蓝晓玲(身份证号码:350823********1685)纳税人:

  我局于2023927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南武崇安通202315号)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个人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南武崇安通20231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南武崇安通202315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南武崇安通202315

  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崇安税务分局

 2023年12月28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