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局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分局空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4日18时1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分局空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分局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 6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RC[2026]0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分局空调采购项目

合同包1

预算金额:5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分局空调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55

1批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产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4月 14 2026年4月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②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5 6 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分局

   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9号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  0599-860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联系方式:陈玉0599-8727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     话:0599-8727760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