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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李松涛《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税二稽罚〔2025〕3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南税二稽处〔2025〕5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16时5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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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涛:(纳税人识别号:330203197012012411)

  我局于202556日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税二稽罚〔20253《税务处理决定书》(南税二稽处〔20255。因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税二稽罚〔20253《税务处理决定书》(南税二稽处〔20255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税二稽罚〔20253

     《税务处理决定书》(南税二稽处〔20255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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