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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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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关于购买会议室音视频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09:06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拟购买会议室音视频服务,现向社会诚邀符合资历的承接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材料。

  项目名称:南平市税务局会议室音视频服务

  项目编号:NPSW-HYSGZ-2019-03

  比价方式:最低报价(总包)

  响应方式:书面报价(总包)

  项目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197

  预算总价:人民币 21万元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比价时间:

  (一)提交时间:201943日上午900时前

  (二)邮寄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197号南平市税务局 信息中心 吴兵 13799127651

  (三)比价时间:201943日上午900

   一、资质要求:

  参与报价的企业应为通信运营商,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内容及要求:

  (一)音视频服务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三)承接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负责完成音视频各项功能的调试。

  (四)所有功能在服务期内未达到技术标准的,承接方须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对远程无法解决的问题,须在2日内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免费修复。

  (五)软件控制系统在质保服务期内免费维护升级。

  (六)承接方需根据甲方需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响应要求

  1、所有响应资料于201943日上午900时前,通过快递或直接送达形式提交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2、响应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详细报价、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密封比价资料。

  3、会议室音视频所需的相关功能和持续的运行维护期为三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5、若有提供音视频服务技术要求之外的附加服务应一同附在报价材料内。

  6、联系人:吴兵:13799127651 05998630260  

    四、保密要求:

  响应方应承诺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参与比价,一经甲方发现响应方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比价资格。响应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形式的资料及内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会议室音视频服务技术指标要求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截止时间为2019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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