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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5年05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项目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2-02-11 15:43字体显示:  阅读: 次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诚邀机关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投标人于2022年2月14日17时 (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基本内容

  南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的食堂劳务外包

  (二)食堂劳务范围及要求

  1.食堂劳务范围南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食堂劳务总体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承接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等,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采购需求》文件要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不含)以下。

  三、资格条件

  1.凡注册在南平市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独立核算服务管理法人公司(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如下承诺函: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方式和中标原则

  采购方式:公开邀请

  中标原则:

  1.采购人按评标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两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按得分最高分确定中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则在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技术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见下表:

  各部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价格部评分            满分30分

  B:技术商务部评分        满分70分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技术商务部分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评分:A+B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A

  价格

  投标报价得分(A)=(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

  注: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参考B3(人员薪酬情况)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0分

  B1

  总体承包经营方案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食堂用餐人员、工作餐、客餐情况制定的总体承包经营方案,方案思路是否清晰,切合实际,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情况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2-8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8分

  B2

  人员配备情况

  B2.1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即主管)有5年及以上酒店管理经验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3分,满分6分,须提供用工合同、近一个月的社保(或工资发放证明)、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和有效期内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

  B2.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包间服务员具有酒店服务经验且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执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得4分;其他管理人员中有备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有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有消防或应急管理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用工合同、近一个月的社保(或工资发放证明)、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和有效期内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0分

  B2.3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厨师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证明的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证明的得3团队获得烹饪或点方技能奖项的供一2本项最高得10分。(投标人须提供用工合同、近一个月的社保(或工资发放证明)、相应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10

  B3

  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所处地点及目前市场用工的实际情况所制定人员薪酬、工作时间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2-6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6分

  B4

  菜单种类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菜单种类是否多样化、有创新、创意的品种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1-5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5分

  B5

  管理制度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以下管理制度情况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打分,提供下述管理制度每一项得1餐具洗涤消毒卫生管理制度、②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提供其他有效的管理制度的每一项1分满分6分。

  6分

  B6

  饭菜保证卫生安全保障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饭菜保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是否可行、合理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1-5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5分

  B7

  食材检验保障情况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食材提供的质量验收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1-5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5分

  B8

  应急供餐处置预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突击保障任务和突发问题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如临时加餐、领导视察等),应对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食品安全事件、防断餐、停电、停水情况下的应急供餐处置预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1-5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5分

  B9

  其他服务

  除了早中晚常规餐饮服务外,提供其他额外服务的,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切合实际且具有实际意义的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4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

  B=B1+B2+B3+B4+B5+B6+B7+B8+B9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A+B

  注: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评分细项内容逐项真实、完整地进行书面应答及作出承诺。

  2.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成册,做好标识以方便评标委员会成员逐条对应评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有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议和评分。

  3.本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商务中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网址链接,若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网址链接无法查询或查询到信息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4.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有权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司工作人员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我局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我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我局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六、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提供服务的地点:南平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

  七、报价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含税价。

  2. 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八、验收及付款方式

  食堂劳务管理服务经考核合格后按月结算,中标人服务保障满一个月后,当月支付上月的食堂劳务费。

  九、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2210日至2022214日(间隔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报价截止时间:202221417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武夷国际新城天玺32#南平市税务局

  十、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要求)

  注:

  (1)投标人须根据本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和装订报价响应文件: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数量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本一份(采用WORD或PDF格式,用非易损介质U盘或光盘保存)。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投标人名称栏加盖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报价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4全套报价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5)投标人应当将所有报价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十二、在报价截止前,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王雁联系电话: 13706001935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2022211

  附件投标响应  

  一、报价一览表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同意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要求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现对该项目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报价

  (万元)

  (万元)

  南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项目

  1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1.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示例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5. 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为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人员范围为在职干部职工、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工等,人数约为200人。就餐面积约300平方米,后厨面积约200平方米。

      中标人主要承接我局食堂的人员劳务服务,主要是为我局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承接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包括一日三餐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厨房设施维护保养、就餐环境卫生等食堂管理保障。

  ★二、服务需求(下述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一)负责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的膳食和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供应。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服务人员在特殊情况(如节假日临时接待等)临时到位,中标人必须配合我局完成服务工作。

  (二)工作任务主要是拟定食谱安排、食材采购、饭菜制作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及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具体是:

  (1) 中标人食堂主管必须在每周五之前将下周(包括节假日)的菜品及主要食材提供给我局或维护进订餐系统,每天根据订餐人数和饭菜数量准备饭菜份量。我局人员对主要食材价格进行价格调查。

  2) 每日采购食材由中标人和我局双方验收入库(我局验收数量,中标人验收质量),并由中标人签收出库。

  3)若采购食材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厨师长有权拒收。为保证食材的应急供应,中标人食材临时采购采购人允许采购基准结算基准价格我局任意选取一家大型农贸市场或商超与食材配送供应商一起现场每半月采集所需农产品品目价格)每天菜品保留样品48小时以上,以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时备查。

  4)菜品定价由我局和中标人共同确定,当月食材采购结算金额超过我局人员用餐刷卡金额及贴补金额部分,由中标人负担。

  (三)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低于9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期间,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按规定着装。

  (四)食堂管理服务相关事项:

       1.负责每日三餐用餐管理服务。

  (1)饭菜供应分类:凭刷卡进餐;

      (2)食堂菜单品种须多样化。

       ①早餐提供:稀饭、早菜3种、豆浆、鸡蛋、馒头、包子、粉干、面条等。

       ②中餐提供:不少于三荤三素一汤一主食,供员工自由选择。

       ③晚餐提供:不少于二荤二素一汤一主食,供员工自由选择。

       ④工作日每日提供不同品种面点。

  (3)膳食供应时间:

  早餐:7:30至8:00

      午餐:12:00至13:00 

      晚餐:17:30至18:30 (夏令时间相应顺延)

  注:若我局有需要变更就餐时间,中标人应及时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负责每日厨房、餐厅和包厢及相关功能区卫生保洁。

  3.负责厨房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餐饮服务。

  三、管理要求(下述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人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我局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员工消防业务实务培训,因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一) 食品卫生管理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从业人员需经过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体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持证(健康证)上岗;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

  2. 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我局,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具。

  3. 负责落实食堂范围内及我局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健全经营、卫生和安全等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等情况应急预案。

  4. 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与管理,主要包括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

  5. 严格按照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保持厨房及就餐环境卫生。每天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每周清理整理冻库、鲜库一次,每月卫生大扫除一次。

  6. 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二)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和义务,我局不承担食堂工作人员任何责任和义务,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 中标人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且须满足如下要求:主管1人,厨师长1人、案板1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5人(其中一名兼包间服务员),以满足食堂的正常运转。为保障菜品质量,厨师采购需求定期(季度或半年)轮换。

  2. 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我局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 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4. 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5. 中标人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6. 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中标人负责全部安全责任。

  7.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三)餐饮服务管理

  1. 食堂服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2. 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3. 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4.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四)设备设施管理

  1. 我局拥有食堂内我局投资的所有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中标人负责食堂厨具、餐桌椅、空调彩电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维护。

  2. 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 我局不提供中标人员工宿舍。

  ★四、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下述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 监督体系:构建由我局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我局民主监督、行政部门专职监督、就餐区及厨房操作间全程视频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2. 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我局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我局和中标人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3. 监督方式: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

  4. 考核方式:由我局每月度对中标人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按合同金额的20%提取绩效,如考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含80%),付全额绩效;达70%以上(含70%)80%以下的,付80%绩效;达60%以上(含60%)70%以下的,付50%绩效;60%以下的,取消绩效。

  五、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下述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进行月考核制度(百分制),对中标人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组织综合评价,如考评满意率未达到60%以上,我局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中标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我局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指定地点,具体以指定地点为准。

  4.付款方式:

  4.1服务费按月支付上月方式给付。

  4.2当月服务费金额构成:基本服务费+绩效。(计算办法:基本服务费=年成交金额/12个月-绩效。 绩效=年成交金额*20%/12个月)

  4.3由我局每月对中标人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按年成交金额的20%提取作为绩效。具体等级为:

  (1)月考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含80%),全额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和当月绩效;

  (2)月考评满意率达70%以上(含70%)80%以下的,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和当月80%绩效;

  (3)月考评满意率达60%以上(含60%)70%以下的,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和当月50%绩效;

  (4)月考评满意率60%以下的,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不支付当月绩效费用;

  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我局在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付给中标人。

  六、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平市市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行业工资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南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劳务外包服务费用。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我局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订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我局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合同期内中标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我局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2.1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我局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2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局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局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我局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给我局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3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同),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我局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我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我局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我局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