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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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拟采购办公场所基础环境耗材采购一批,现向社会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材料。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办公场所基础环境耗材采购(项目编号:NPSW-SBWB-2025-68)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整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在2025年6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前往我局三楼(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否则视为未报名。
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号武夷国际新城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局办公场所重要设施功能完善。
4.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5.付款方式:据实结算,市局办公场所重要设施功能基本完善且不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且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及货品清单后,一次性支付实际采购耗材100%的合同款。
6.质保期不少于1年。
7.本项目拟对南平市税务局办公场所进行优化,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六、采购方式及成交原则:询价采购,以报价(合计价)最低价格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响应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资格承诺函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八、响应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前,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三楼。
九、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前,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三楼。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泓智 联系电话:15359963233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