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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9时1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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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邮编:354200;联系电话:0599-86096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武夷山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类别涵盖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内容。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181条。“南平税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1.77万余人,共发布稿件288篇,其中原创微信93条,累计阅读量89万人次。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3年,共办理网上咨询信件43件;其中:纳税咨询11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32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畅通受理渠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持续优化工作流程。2023年,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定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规范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流程,认真落实先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要求,实现对各部门发布公开信息的痕迹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平台,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新媒体等多元化的公开渠道建设。并持续强化门户网站和“南平税务”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做好7×24小时常态化检测,做好问题整改和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组织全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条例》等文件,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定期全面检查,提升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23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南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南平市税务局将持续优化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文并茂、文字与视频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解读需求;加强培训辅导,组织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日常学习更新,利用学习兴税平台的课程资源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培养干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复杂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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