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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11时5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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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局党委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22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活动方案,发挥学习兴税、税务大讲堂、在线课堂等平台作用,开展集体学习培训,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收入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树立税费皆重理念,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同时落实落细中央赋予平潭的区域性优惠政策,持续关注政策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切实做好政策衔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滴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按照《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权益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程序。三是与实验区法院联合签署《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走深走实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优化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聚焦综合业务协同、风险防范化解、重点工作攻坚等方面,建立健全税收业务统筹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税收工作效率。二是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由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和重要涉法事项合法合规。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中,我局通过率达到100%。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遵守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明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有关工作,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执法行为合规合法。

(六)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制定我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办税服务厅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办税服务厅防范和处置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正常办税秩序。二是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题响应机制,对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业务时出现的各类问题予以快速响应,避免出现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升级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吸纳公职律师4人,出具意见5份,参与涉税争议咨询17次,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三是深化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解决人民群众法拍房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强化行政权制约和监督

一是以内控助制衡,充分运用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做好税收执法风险的事前和事中预警监控管理工作,不断细化执法责任,有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二是以公开促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管。     

(九创新建设智慧税务

一是优化风险分析指标模型应用,提高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能力推出“4H”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探索企业“四员”精准监管新模式,加强税源管理部门的后续监管。二是抢抓平潭大力建设两岸特色金融集聚区机遇,推出“鑫监管”创新项目,对类金融企业构建指标模型,加强对类金融投资等新业态税收监管

(十)加强依法行政领导

一是深化从严管党治党,与纪工委建立纪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一体化综合监督落实落细。是促党业融合发展党建引领推动建立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会商机制,有效协调解决退税资金保障等问题。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

(一)法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升

学法方式相对单一,学法用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拓展、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

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专业型人才不多,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熟练运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三)精确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干部之间仍存在业务技能、法律知识储备、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情况,精细化管理能力还有待加强,长期有效的执法机制还有待完善。

分析存在原因:

一方面,部分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接受新事物的速度不够迅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工作上有时仍凭借经验,对一些重大问题缺乏总体把握和理性思考。另一方面,干部法治教育采取的仍是较为传统的政策培训、政策法规汇编发放等,教育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教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积极谋划2023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

纵深推进法治理论学习

在现有法治理论学习方式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局“税悟讲堂”“青税学堂”等平台,通过微视频、图文展示、以案说法、法治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提升依法依规办事能力

(二)着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把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岗位,持续抓好税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积极储备公职律师后备人才,建设更加正规化、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执法水平。

(三)持续优化税务精确执法

持续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精确执法。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执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法开展涉税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有效化解涉税行政争议。落实落细税收业务统筹协同机制,规范业务流程。结合精诚共治,与区法院等部门联合建立市场主体协同监管机制和税务行政司法协同机制,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的税收法治项目品牌。

(四)深入打造创新驱动主引擎

结合我局《创新工作五年规划》,强化与实验区创新研究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在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持续加力,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六大能力”建设。推进“破产企业司法行政协同改革”“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等创新项目的应用推广,着力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共治、税费数据归集共享等方面的应用。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3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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