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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时33分

来源: 平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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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福建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法治思想建设

1.突出思想建设,深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2.突出政治引领,营造学习氛围。以学习兴税平台为载体,开办新入职公务员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青年干部政治能力提升班等12个培训班,累计参训3235人次,持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建立健全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

2.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持“税费皆重”理念,依托税收大数据,持续深化“政策找人”,一体推进精准推送、风险防控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1.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规范。2024年我局共制定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向福建省税务局备案。

2.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始终秉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理念,实现税务行政审批高效化、规范化、透明化。目前税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仅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2024年共审批17户次。

(四)提升行政决策质效

1.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使用,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重要作用。建设1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由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活动,推动争议化解。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工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税务决策、争议案件处理等。2024年法律顾问提供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分析判断、参与谈判、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共计86项次。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遵守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抓手,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对执法程序的监督。

(六)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1.多途径排查苗头性问题。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12345政府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收集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深入排查梳理群众群体性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实际问题。

2.多渠道应对突发性事件。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安全排查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等,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规范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规范执法文书形式和内容,提升文书释法说理水平,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八)加强权力制约监督

1.健全完善综合监督机制。制发《加强对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重点事项责任清单》《派出机构监督事项清单》,打造“4433闭环式”监督管理体系,自建大数据监督模型,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发挥纪检委员“三个贴近”作用,开展廉洁家访,赠送廉洁家书。做深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九)创新赋能法治建设

1.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同新时代税务职责使命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担负“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主体责任。

2.推动创新工作深入开展。2024年共推出40余项创新举措,“涉案房产‘e 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获选2024年第一批创新实践案例;台资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入选福建省2024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闽台税费‘融易办’”亮相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两岸融合专区、数字福建专区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专区同步展出,入选“2024年第一批政务服务改革典型经典做法”,2024年6月在全省税务系统推广。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7次,中心组学习13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300余次。

2.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联合党委纪检组召开专题会商会议3次,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会商建议贯彻落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规定。

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干部法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2025年工作安排

(一)立足职责优执法

严格执行《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涉税行政复议和诉讼。统一税务执法文书标准,提高文书合规性,督促指导基层在实务中规范发放执法文书。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好2025年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强化干部法治意识。

(二)创新引领强服务

优化创新项目推进模式,对内分税种、分行业,组织创新研讨会商;对外探索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持续升级项目管家服务,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细化服务清单,为重点企业提供更专、更精的税费服务。持续优化“闽台税费‘融易办’”项目功能,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以税资政助发展

结合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央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的意见等内容,以助力平潭制度型开放为方向,开展税收政策和创新研究。深入调研两岸税务执法、涉税服务差异,强化涉台税收政策研究,探索两岸进一步协作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服务事项,构建适应两岸融合发展、便利两地跨境往来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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