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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12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录及信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9日15时27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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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规定,我局对外发布已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

  纳入实名制税务管理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以从事以下涉税业务:纳税申报代办、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办、其他税务代理。

  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可以从事以下涉税业务:纳税申报代办、一般税务咨询、其他税务事项代办、其他税务代理。

  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机构及人员,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12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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