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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平潭东航船舶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2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平潭东航船舶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350128310613072J):

  我局于201987日就你公司涉嫌的税收违法行为(案件编号235012820190000035)依法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岚综实税稽检通一201990037),因无法通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丁超,电话通知也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采用邮寄送达方式,邮寄给你公司经营住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竹屿口(地号:T7—905)一层108室)已找不到你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林桂栋

  联系电话:0591-24131881

  税务机关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西航办公区二楼稽查局检查三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检通一〔2019〕90037号

平潭东航船舶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施鸣戈、林桂栋、曹承峰等人,自2019年8月12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2019年7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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