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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平潭泓海船务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8 11:39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平潭泓海船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315623907L

  我局于20221117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岚综实税稽检通〔2022161号),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委托、邮寄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次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8616989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211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检通〔2022〕161号

平潭泓海船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315623907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陈悦、黄博文等人,自2022年11月17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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