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平潭洁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1: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平潭洁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346HNH0U)
我局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税务稽查结论》(岚综实税稽结〔2024〕1号),因文书无法以直接、委托、留置、邮寄的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稽查结论》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稽查结论》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23153053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稽查结论》(岚综实税稽结〔202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3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稽查结论
岚综实税稽结〔2024〕1号
平潭洁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346HNH0U)
经我局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3月5日对你单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已证实虚开发票情况的检查,未发现取得上海垚冶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收违法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二O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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