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建平翔船务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15: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福建平翔船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2YK20A8M):
我局于2025年02月26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岚综实税稽通〔2025〕l002号),因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24334372 0591-2433436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3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通〔2025〕l002号
福建平翔船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2YK20A8M):
事由:因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35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
通知内容:检查人员变更为林昌栋、林桂栋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