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建千秋海运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7: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福建千秋海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2XNKC15N):
我局于2025年4月14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岚综实税稽通〔2025〕54号),因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以直接、委托、邮寄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24131881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岚综实税稽通〔2025〕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通〔2025〕54号
福建千秋海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2XNKC15N):
事由:因工作调整,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
通知内容: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岚综实税稽检通〔2024〕139号)上的检查人员变更为吴依玲、蔡明强。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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