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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平潭长福海运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7: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福建平潭长福海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8U1EMF5H

  我局于2025年414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岚综实税稽通〔2025〕57号),因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8616989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通〔2025〕57号

福建平潭长福海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8U1EMF5H):

  事由:因工作调整,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

  通知内容: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岚综实税稽检通〔2024〕83号)上的检查人员由陈悦、徐榕华、严超、黄博文变更为陈悦、黄博文。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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