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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平潭综合实验区鼎天运输有限公司《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14:46来源:平潭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平潭综合实验区鼎天运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31HW8L6Y

  我局于20261月14日作出《阻止出境决定书》(岚综实税〔202610号),因无法与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或其他原因)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2月6日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阻止出境决定书》(岚综实税〔202610号)具体内容附后,你单位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海坛税务所领取《阻止出境决定书》(岚综实税〔202610号)书面文本。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海坛税务所

  联系电话:0591-2433530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海坛税务所

         20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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