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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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14: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决定,张海峰等8人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张海峰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周锦华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游杨波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李海玲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
苏巧玲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何依萍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科长;
曹小兰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老干部科科长;
林晓玲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所长。
上述人员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时间自2023年3月17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