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16:15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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