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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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采购小组成员于2019年3月19日15时对新媒体税收宣传项目运营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该项目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止2019年3月18日18时(北京时间),共有四家供应商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本次报价有效。
二、三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评分情况:铭源文化传媒(平潭)有限公司报价199999元,综合评分79.85分;福建互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99000元,综合评分100分;福建万创传媒有限公司报价200000元,综合评分44.85分;福建省鸿博财税服务中心报价200000元,综合评分44.85分。
三、评审结果:在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供应商的原则:确定福建互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