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2019-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19年5月17日18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1)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我方要求,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2)帮助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提供相关法律知识与培训。
(4)每季度参加一次税收法律援助活动。
(5)应要求参加有关行政、民事案件的复议提供法律意见。
(6)委托其他非诉讼专项法律事项。
二、采购项目限价
不超过最高限价8万元为有效报价。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四、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并开立对公银行账户。
(2)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
五、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评分标准
(1)采用百分制,由采购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材料进行评分。
(2)代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40分。时间范围为2018年,需要提供相关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代理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投标单位以代理最多量为标准值,每少一件扣1分,扣完即止。
(3)服务政府机关数量30分。时间范围为2018年,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顾问合同,服务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投标单位以服务最多量为标准值,每少一件扣1分,扣完即止。
(4)服务费价格30分,最低报价者得满分,同时以最低报价为基准报价,除以其他报价后乘以30,计算出其他报价得分。
(5)以代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服务政府机关数量及服务费价格三项得分相加形成综合评分。
七、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八、验收及付款方式
每年9月15日前由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开具合同金额50%增值税普票办理付款手续。
九、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6日
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5月17日18时(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3楼法制科。
十、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
十一、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18059063978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