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委员会关于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9 09:04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委员于2021年1月15日17时对春节慰问品采购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该项目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止2021年1月15日16:30时(北京时间),共有三家供应商报价,三家均为有效报价,本次报价有效。
二、拟采购春节慰问品单价合计额情况分别是: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是:509元;福建省平潭县新兴贸易有限公司,报价是:621元;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报价是559元。
三、根据综合评分法,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得分100分;福建省平潭县新兴贸易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5.48分;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3.53分。确定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供应商。
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2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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