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3年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并到场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参与采购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评估、法制审核活动,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分析报告,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2.参与采购人的民商事活动,承担民事合同、协议等起草、论证、审查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代拟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文本。
3.为采购人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行政执法活动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为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4.参与有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接收采购人委托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提出修改、废止等评估意见。
5.参与处理、调解尚未形成复议、诉讼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法制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7.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就有关税务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8.每季度参加一次税收法律援助活动。
9.协助采购人就专项法制课题开展研究。
10.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他非诉讼专项法律事项。
二、采购项目限价
固定费用不超过4.5万元为有效报价,诉讼案件收费不超过7千元/件为有效报价。
三、服务期限
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并开立对公银行账户。
(2)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
五、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采购小组成员单位按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一)价格分值——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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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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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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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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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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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得10分,投标价格第二低的得9分,投标价格第三低的得8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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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分值——满分60分
评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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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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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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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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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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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日常法律服务方案完整、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日常法律服务方案完整、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日常法律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够具体、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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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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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项法律务方案进行评分,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完整、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完整、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够具体、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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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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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方式进行评分,法律服务方式完整、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完整、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法律顾问服务方式不完整、不够具体、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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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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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措施进行评分,保密措施完整、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保密措施完整、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保密措施不完整、不够具体、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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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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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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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具有承担办理过行政诉讼案件或行政复议案件,担任行政机关代理人,且胜诉的,提供资料5件(含)以上的得5分;低于5件(不含)高于3件(含)以上的得3分,低于3件的得2分,不满足条件的不得分。需提供能体现相关人员承担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判决/复议决定书复印件(须体现代理人、判决/复议结果)。同一案件复议、一审、二审、再审不重复计分,重复提供该案不计分。胜诉标准: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申请人复议请求未得到复议机关支持,原告方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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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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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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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承担过行政机关常年(1年及以上)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的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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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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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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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律师团队进行评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人,执业年限超过10年(含)的得3分,超过5年(含)的得2分,超过3年(含)的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复印件、执业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3个月(磋商截至时间当月不计算)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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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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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出的律师团队成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律师执业证书。满足条件的得3分,未满足条件的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律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近3个月(磋商截至时间当月不计算)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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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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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成员或所在律师事务所获得国家司法机关颁发的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得1分,省级荣誉称号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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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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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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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收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重大违法记录的除外)的得1分;投标人须针对此项进行书面承诺,未承诺的此项将不得分。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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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问答分值---满分30分
由采购小组成员单位现场向各供应商提问其可提供的诉讼法律服务方案及梳理的日常法律服务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答复进行现场评分。
(四)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现场问答得分
七、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八、验收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由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开具合同金额50%增值税普票办理付款手续,余款待服务期满后由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开具合同金额50%增值税普票办理付款手续。
九、报价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4楼法制科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91-86169882
十、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
十一、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