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08: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于2024年1月5日9时对区局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审查,已按规定的程序审查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至2024年1月4日17时30分,共收到4家供应商响应文件,于2024年1月5日9时,对其进行拆封,审查其响应资格:确定有效响应文件4份。
二、评审情况如下:平潭综合实验区最食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为793800元,综合得分87.87分;福建匠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为766000元,综合得分75.60分;福建学长的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为799500元,综合得分73.57分;福州亿鑫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为779796.96元,综合得分74.73分。
三、评审结果:本次评审综合得分第一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最食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名为福建匠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名为福州亿鑫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名为福建学长的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原则,确定平潭综合实验区最食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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