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新媒体税收宣传服务专题制作、宣传推广项目采购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 20: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采购小组成员于2024年12月6日15时30分对新媒体税收宣传服务专题制作、宣传推广项目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该项目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止2024年12月5日18时(北京时间),共有三家供应商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本次报价有效。
二、三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评分情况:福州富邦天下传媒有限公司报价299000元,综合评分69.97分;福建中税视界传媒有限公司报价298000元,综合评分84.57分;福建互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97000元,综合评分69.83分。
三、评审结果:在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供应商的原则:确定福建中税视界传媒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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