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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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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采购办公用品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7:3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办公日常运转需求,目录外标准下且单品目采购金额2万元以下用品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且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54215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5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从2025年4月10至2026年4月9日止。

二、常用办公用品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单位

预算单价(元)

备注

1

晨光K35按动笔黑

3

 

2

得力中性笔0.5黑

1.5

 

3

晨光中性笔红

1.5

 

4

中华铅笔

10

 

5

卡西欧计算器

98

 

6

2#长尾夹

15

 

7

4#长尾夹

15

 

8

6#长尾夹

12

 

9

长方形印台

12

 

10

订书机

18

 

11

订书钉

2

 

12

回形针

3

 

13

抽杆夹

3

 

14

帆布手提袋

16

 

15

资料架

20

 

16

广博档案盒55mm

10

 

17

广博档案盒35mm

8

 

18

剪刀

14

 

19

光盘700m

108

 

20

便利贴

2.5

 

21

圆形笔筒

8

 

22

南孚电池5#

5.5

 

23

南孚电池7#

5.5

 

24

网格拉链袋A4

3

 

25

L型文件套

1

 

供应商统一下浮率报价:           (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线下经营门店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采购清单所列预算单价报统一下浮率,统一下浮率最高者成交人,如两家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清单中无法涵盖所有产品,因实际工作中对采购清单外产生新的需求,采购清单以外的产品供应商需承诺不高于市场同产品价格,并按相同方式核算结算价,即结算单价=预算单价*(1-统一下浮率)

五、交货地点、供货时限

(一)交货时间: 按采购人提出用品需求,成交人应及时配送用品,如遇困难,及时向采购人解释,成交人积极组织采购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交货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东湖庄411号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应含税金、运输费等各种费用。无需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验收:用品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采购人应及时组人员对成交人提供的用品进行验收。验收依据:根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数量、规格、参数、型号等进行验收。成交人提供的用品采购人的现场勘验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为合格产品,采购方应予以验收;若成交人提供的用品有以次充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采购方不予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出具本公司注册地的正式发票,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人提供的正式发票20天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成交人需向采购方提供公司开户银行、账号。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54215时(北京时间)

报价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东湖庄411号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报价一览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24131877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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