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办公用茶项目采购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10: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于2025年4月3日9:00时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采购办公用茶项目进行评审审查,已按规定的程序审查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至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共收到4家供应商响应文件,于2025年4月3日9:00时,对其进行拆封,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响应文件3份。
二、评审情况如下:平潭县国韵茶叶店3种茶叶合计报价870元;平潭县城关佳祥茶店3种茶叶合计报价814元;平潭裕清贸易商行3种茶叶合计报价765元;
三、评审结果:本次评审第一名为平潭裕清贸易商行,第二名为平潭县城关佳祥茶店,第三名为平潭县国韵茶叶店。根据参与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将供应商的报价与平均值比较,其中与平均值差值最小为成交人,确定平潭裕清贸易商行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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