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办公用品项目采购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10: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于2025年4月3日9:00时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采购办公用品项目进行评审审查,已按规定的程序审查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至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共收到5家供应商响应文件,于2025年4月3日9:00时,对其进行拆封,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响应文件5份。
二、评审情况如下:平潭县双星办公用品商店报价下浮率37%;平潭县方奇办公用品商店报价下浮率30%;平潭昕盛百货商场报价下浮率36%;福州市鼓楼区荣胜贸易商行18%;平潭优选便利店报价下浮率22%。
三、评审结果:本次评审第一名为平潭县双星办公用品商店,第二名为平潭昕盛百货商场,第三名为平潭县方奇办公用品商店,第四名为平潭优选便利店,第五名为福州市鼓楼区荣胜贸易商行。根据统一下浮率最高者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原则,确定平潭县双星办公用品商店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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