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日常用品项目采购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10: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于2025年4月3日9:00时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采购日常用品项目进行评审审查,已按规定的程序审查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至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共收到5家供应商响应文件,于2025年4月3日9:00时,对其进行拆封,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响应文件5份。
二、评审情况如下:福州市鼓楼区荣胜贸易商行报价下浮率15%;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报价下浮率4%;平潭县吓利文具百货商行报价下浮率3.5%;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1.5%;平潭昕盛百货商场报价下浮率35%。
三、评审结果:本次评审第一名为平潭昕盛百货商场,第二名为福州市鼓楼区荣胜贸易商行,第三名为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第四名为平潭县吓利文具百货商行,第五名为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根据统一下浮率最高者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原则,确定平潭昕盛百货商场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