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 繁體版|无障碍

今天是:

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办公饮用水采购项目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17: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于2026年3月24日10:00时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办公饮用水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审查,已按规定的程序审查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止2026年3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共有3家供应商报价,评审小组于2026年3月24日10时,对其进行拆封,审查其响应资格:确定有效响应文件3份。

二、评审情况如下:经查看3家报价表,平潭水之蓝桶装水经营部统一下浮率报价12%、平潭综合实验区恒中盛水业服务部统一下浮率报价15%、平潭县健康桶装水代售点统一下浮率报价17%。

  三、评审结果:本次评审综合得分第一名为平潭县健康桶装水代售点,第二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恒中盛水业服务部,第三名为平潭水之蓝桶装水经营部。根据统一下浮率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原则,确定平潭县健康桶装水代售点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链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