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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7日12时3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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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有关规定,将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75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fujian.chinatax.gov.cn/pingtanswj/)对外公开。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湖庄411号;邮编:350400;电话:0591-24131877;传真:0594-24339922)。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保密审查办法等,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我局根据人事变动重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形成由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配套的考核监督体系,积极将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根据管委会和省局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修改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结合公文拟制,在公文签发单上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完善信息登记、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队伍建设。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试点探索政务公开新路径新方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及时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系统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是及时回应关切,妥善处理舆情。“预”字当头,在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谨防重大涉税舆情发生。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全面深入介绍税收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完善税收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实行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对拟出台的重要政策,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通过对外网站发布重要税收政策及其解读23条。 

  二是推进机构改革信息公开。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任务中,我局运用实体办税厅宣传、新媒体推送、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纳税人学堂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大力宣讲机构改革新政策,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访谈、深入走访等形式密切跟踪广大纳税人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舆情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及时在网站公布新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及时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和人员信息,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办税服务公开。重点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纳税服务规范、个人所得税政策改革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从纳税人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对纳税人应知的合法公开信息进行宣传辅导。通过网站纳税咨询信箱、12366热线等,认真解答纳税人的各种涉税问题,加强与纳税人“线上”解答互动;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税务干部轮流在办税服务厅值班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纳税事宜,强化“线下”办税服务。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推动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延伸;公开纳税服务事项统一办理标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领导专栏信息1条,税收政策及其解读23条,政府采购信息17条、其他公告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要求设置,主要包括机构职责、领导专栏、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其他公告等方面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对外网站。区税务局信息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当面受理点。受理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1-24131877。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完善建立了局长信箱、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等咨询检举信箱,2018年,共办理咨询信件4件;其中:局长信箱1件,纳税咨询2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1件,加强对涉税问题的应对和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加强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信访平台的回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均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及历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全面提高认识、创新公开形式和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来源是内部税务综合办公系统的正式文件及各职能部门提供的需要对外公布的主动公开文件。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4

6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4

6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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