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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10时58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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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fujian.chinatax.gov.cn/pingtanswj/)对外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湖庄411号;邮编:350400;电话:0591-24131877;传真:0591-243399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区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重点工作、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责、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税收政策、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其他公告等方面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税收政策及解读8条,政府采购信息21条、其他公告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均已按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区管委会工作规范要求,持续优化体制机制,规范审核流程,细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等多项工作操作流程规范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及时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及时开展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充分利用“平潭税务”微信公众号、“平潭税务”微博、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平潭时报“税务快讯”模块、信息公告栏等,及时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我局创新服务举措。同时通过网站纳税咨询信箱、12366热线等途径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保障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新维护情况及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8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一定的提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1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拓宽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同时强化部门合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质量,保障信息公开透明及时,高效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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