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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15时3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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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fujian.chinatax.gov.cn/pingtanswj/)对外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湖庄411号;邮编:350400;电话:0591-24131877;传真:0591-243399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责、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税收政策、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其他公告等方面内容。其中:对外发布通知公告19条,税收政策及解读18条,人事任免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28条、其他公告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均已按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定期开展网站信息发布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发挥平台权威性。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主体,定期开展网站普查,及时开展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和维护。二是凸显新媒体便捷性。充分利用“平潭税务”微信公众号、“平潭税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我局创新服务举措。2022年,平潭税务新媒体累计推送政策解读535条。三是提升咨询服务互动性,通过网站纳税咨询信箱、微信公众号后台、12366热线等途径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同时推出“税易达”税费驿站,打造家门口的一站式税费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管。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条例》学习,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37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3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3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公众参与度低。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畅通业务部门与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交流渠道,压缩办理时长,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有序运行。二是紧扣税收工作热点,创新工作形式与内容,有效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加大“线上线下”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2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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