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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关于莆田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17时0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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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7173956955)

  我局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莆城税二 税通[2023] 494号),采取直接、邮寄、留置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39号)

  联系电话:0594-2286631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莆城税二 税通[2023]494号)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

2023年9月19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

  莆城税二 税通 2023〕 494 号

莆田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7173956955)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你(单位)开发的住友十亩园项目(项目编号:350302130011),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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